请问商标变更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什么?商标变更中有哪些细节是必须要注意的?

请问商标变更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什么?



1、请问商标变更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什么?

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2楼行政办公大厅)。   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4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1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 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1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变更中有哪些细节是必须要注意的?



2、商标变更中有哪些细节是必须要注意的?

商标的地址变更重要吗?不变更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3、商标的地址变更重要吗?不变更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商标法》第2十3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十4条规定: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有许多商标所有人知道:商标有效期是十年。认为商标注册证在手,商标就是我的。如果商标所有人名称有了变化他们还知道应做相应的变更。地址发生了变化觉得无所谓,变不变没啥。 注册地址与实际使用地址不1致到底有没有危险呢?  最近我代理了1件已“不存在”商标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其根源就是商标所有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地址的变更商标被撤销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05年12月28日北京某企业负责人带着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将自己的餐饮业商标转到另1新办企业。该商标1997年注册已用8年多而且目前还在使用。企业转让手续齐全,我们代办了此商标的转让。 2006年7月4日我们收到了国家商标局《转让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是:该商标“已被撤销”。我们立即通知了受让人。并了解情况。原来,这个商标所有人企业地址落在北京某开发区,商标也是这个地址。实际企业并未在那个地址经营。据悉某台湾企业以“撤销3年未使用商标”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北京这家企业商标申请。商标局发函请商标所有人提供使用证据。该企业没有收到国家商标局通知未答复。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发出公告通知,仍无回复。2004年该商标被撤销。上述企业由于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商标地址不在经营处,致使商标撤销两年自己并不知晓。 《商标法》在第6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第4十4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1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十9条规定:有商标法第4十4条第(4)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上述案例足以说明:商标地址也是很重要的。商标所有人商标地址有了变化1定要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避免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或通知收不到,贻误其它事情。笔者还注意到,有些大企业为了获得国家某些经济政策,故意将企业营业执照办到有特殊待遇的地区,其实他们的实体并不在那里。其实这样做也蕴含着被“撤销3年不使用商标”不知晓的危险。

什么是商标变更



4、什么是商标变更

商标注册人想要对商标进行变更,需要修改商标注册人的称号,所在地址以及其他商标注册的内容,并且所要注意的是,必须按照1定的法规程序,在当地的商标局对自己注册商标进行1系列的变更手续。

1、什么是商标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2十3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2、商标变更的主要途径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2楼行政办公大厅)。

3、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1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延伸阅读:商标转让的概念签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请问河北商标变更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什么?



5、请问河北商标变更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什么?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2楼行政办公大厅)。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 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1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的地址变更重要吗?不变更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6、商标的地址变更重要吗?不变更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商标法》第2十3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十4条规定: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有许多商标所有人知道:商标有效期是十年。认为商标注册证在手,商标就是我的。如果商标所有人名称有了变化他们还知道应做相应的变更。地址发生了变化觉得无所谓,变不变没啥。 注册地址与实际使用地址不1致到底有没有危险呢?  最近我代理了1件已“不存在”商标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其根源就是商标所有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地址的变更商标被撤销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05年12月28日北京某企业负责人带着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将自己的餐饮业商标转到另1新办企业。该商标1997年注册已用8年多而且目前还在使用。企业转让手续齐全,我们代办了此商标的转让。 2006年7月4日我们收到了国家商标局《转让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是:该商标“已被撤销”。我们立即通知了受让人。并了解情况。原来,这个商标所有人企业地址落在北京某开发区,商标也是这个地址。实际企业并未在那个地址经营。据悉某台湾企业以“撤销3年未使用商标”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北京这家企业商标申请。商标局发函请商标所有人提供使用证据。该企业没有收到国家商标局通知未答复。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发出公告通知,仍无回复。2004年该商标被撤销。上述企业由于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商标地址不在经营处,致使商标撤销两年自己并不知晓。 《商标法》在第6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第4十4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1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十9条规定:有商标法第4十4条第(4)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上述案例足以说明:商标地址也是很重要的。商标所有人商标地址有了变化1定要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避免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或通知收不到,贻误其它事情。笔者还注意到,有些大企业为了获得国家某些经济政策,故意将企业营业执照办到有特殊待遇的地区,其实他们的实体并不在那里。其实这样做也蕴含着被“撤销3年不使用商标”不知晓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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