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公司商标转让个人需要什么手续
1、北京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商标信息核实:商标转让需要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商标受让人应对转让的商标信息进行核实,比如查询该商标是否有过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近似商标等信息。商标受让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对商标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具体参考下图。PS:中国商标网经常会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参考引用链接中的查询方法。2双方签订合同:在商标转让之前,商标转让人需与商标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需表明转让的商标详细信息以及转让费用,并且双方签字盖章。具体参考下图中的商标转让合同范文。3提交商标转让材料:经过商标审核并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商标转让人以及商标受让人需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申请转让的商标信息及证明文件、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转让申请书详细内容参考下图。PS:如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还需要额外提供商标转让委托书。4等待商标局核准:商标局自收到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日起,6-8个月内会对双发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中标明的日期为商标转让的生效日期。下图为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范本。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2、公司商标转让个人需要什么手续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3、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商标转让包括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定金、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商标公证并签订所需文件;
3、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4、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购买方,并将双方签订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5、商标局1个月下发受理书,十到十2个月下发核准证明。 《商标法》第4十2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4、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转让手续可以到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所需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 2.转让协议:双方签定的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办理公证 3.转让申请的书式 4.商标转让委托书 。
5、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个人商标转让包括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定金、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商标公证并签订所需文件;
3、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4、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购买方,并将双方签订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5、商标局1个月下发受理书,十到十2个月下发核准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公司商标转让个人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 商标转让 给个人的基本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 注册商标 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 身份证 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 代理 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 商标 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 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