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商标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商标转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商标转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5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自确立申请日起3到4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1并使用。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提交的文件有:



1、《商标转让申请书》1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是我国商标局的职责,注册商标无论基于什么原因发生主体变更,也无论是否具备商标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准。符合转让条件,商标局应核准商标转让申请并公告转让事宜;对于不符合转让条件,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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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分析: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只要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合同就有效,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协议自双方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成就时生效,如对此没有特别规定,该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百02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商标转让的时候为了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大部分人都会签订相关的转让合同。但对于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多人也不太了解,那么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商标转让合同的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形式合法),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生效与否为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1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够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1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立即生效,除非商标转让合同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者期限。



4、商标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5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3到4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1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好律师网。



5、商标转让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


商标转让合同何时生效,这要根据商标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来计算,而且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可以要求在上班转让合同里面增加合同生效日期这项,尚标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就具体生效日期这个项目。



1、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


因此合同法第3十9的规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实并非如此。《合同法》第3十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1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而商标法第3十9条所规定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非表明商标转让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假如转让人与受让人口头约定转让某1商标,而此转让均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认为上述商标转让行为有效。



2、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


《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形式合法),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生效与否为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1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够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


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1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立即生效,除非商标转让合同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者期限。



3、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如上所述,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表明商标转让合同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了拘束力,但是这并不表明商标权发生了转移。


《商标法》第3十9条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此可见,商标权的转移与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关系应当是,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前提,但是反过来讲,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众所周知,物权的变动采取公示和公信的原则,例如动产物权的转移1般自交付时发生,不动产物权的转移1般自登记时发生。比照此原则,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也采取了以商标主管机关核准并进行公告为公示,并基于上述公示产生公信力。



6、商标转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商标权转让的生效时间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5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自确立申请日起3到4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1并使用。《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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