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 是什么,驰名商标是什么
1、中国驰名商标 是什么
1、法律依据(列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条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注册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1条第2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5年的时间限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十4条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2、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1)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2)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3)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A、商标异议程序中1—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B、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的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驰名商标的优势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4、保护驰名商标的意义 驰名商标的保护意义主要在于: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主要看3个方面
1、该商标的独创性;
2、该商标的驰名程度;
3、欲享受扩大保护的商品与驰名商标指定商标的关联程度。
2、驰名商标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由国家商标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官方予以认可的1种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4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十2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4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使用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1并收缴、销毁。
3、驰名商标是指什么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是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于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当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法规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和名牌的区别: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地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驰名商标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名牌则是1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名牌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名牌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1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4、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1般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能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在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4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3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3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3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
驰名商标是指: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可以作为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1)以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2)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3)符合本解释第6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