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商标驳回复审具备的条件?
1、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和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者不符合商标法不与注册禁止性规定的商标驳回,商标申请人可以做驳回复审。
2、商标驳回复审具备的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2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1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3、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流程是什么?
复审的条件: (1)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2)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3)商标复审 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 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2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 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 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 的终局决定1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复审所需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3.企业简介;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5.企业最近3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1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4、商标注册等待驳回复审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申请驳回 商标复审 条件为 商标注册申请 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 商标 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根据我国《 商标法 》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3十4条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5条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4十4条、第4十5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5、商标复审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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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行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商标被驳回之后商标局会把驳回通知书邮寄到原代理公司,在您原代理公司收到驳回通知书的第2天开始算起十5个自然日(包括节假日)内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过了复审期限没有做复审的话,则该商标将不能再使用了。您也可以委托我们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