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商标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1、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和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者不符合商标法不与注册禁止性规定的商标驳回,商标申请人可以做驳回复审。
2、商标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3、商标异议复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1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4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程序是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程序是:
1、实质审查没通过予以驳回闭团的商标,如果不进行驳回复审,该商标无效,申请程序结束。如果进行驳回复审的商标,等待下1步流程;
2、商标复审申请提交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轿唯橘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进行审查,做出复审决定,复审通过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同上面的初审山举公告后的程序;
3、复审未通过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由法院来判断该商标是否能通过实质审查;
4、中级人民法院为1审人民法院,如果对1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原被告双方均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知识产权。
5、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1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十2条 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前两种驳回复审仅涉及商标局与被驳回商标申请人,但第3种,也就是由于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驳回复审,情况比较复杂,笔者主要就此种驳回复审展开论述。
6、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有什么?
现如今,随着商标申请量的越来越多,商标注册通过率却在不断下降,因为商标注册量已经到了1个瞠目结舌的数量,很多企业在商标申请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部分不符合规定被驳回的现象。商标部分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或放弃被驳回部分。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有什么?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1)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2)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3)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4) 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3个月内补充。 以上是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有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尚标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