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的复审部门名称叫什么?
1、商标撤3的复审部门名称叫什么?
商标撤3的复审部门是商标评审委员会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3年内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被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5十4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成都行之专利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