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为什么会被无效宣告,转让过来的商标被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为什么会被无效宣告



1、注册商标为什么会被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1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2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3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4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4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4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转让过来的商标被无效宣告

法律主观: (1)分析原因查看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分析申请人的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针对性的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若是答辩人对于商标无效宣告不了解,建议及时向商标代理机构寻求帮助。(2)准备答辩材料与证据建议答辩人按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1式两份)

1、《无效宣告答辩书》;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准备,自行办理无需准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书的信封。注:答辩人需要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3)提交答辩书件至商评委答辩人需在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以及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件和相应证据。(4)商评委作出裁决商评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决。当事人若是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商标注册成功后被宣告无效了这是为什么呢?

你好,应该是被人提商标无效了,商标局做出无效宣告后您可以向商标评审委会提无效宣告复审,如果不服裁定您还可以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郑州睿信官网也可以提供商标查询,您可以自行检索。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1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

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1个月左右) 。(所需文件可从我们官网下载)商标起名、商标设计、商标检索、商标申请、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商标撤销、复审答辩、侵权诉讼等,您还可以询问我们:。



4、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应该是在该商标注册成功以后的5年之内,除了驰名商标之外,其他普通商标从获得注册之后1直已经使用了有5年之久,然后所谓的商标原有者才姗姗来迟的提起无效宣告的话,商标局通常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会受理这样的申请。

1、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5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3、商标无效的几种情形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2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1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3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3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和提起商标无效宣告这两件事情其实都是比较繁琐的,通俗来说他人好不容易才注册成功的商标,别人虽然可以提出异议,但这种所谓的异议不1定就会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的这件事情不委托代办机构,自己操作起来也是很困难的。



5、注册商标为什么会被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1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2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3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4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4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4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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