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中是什么意思,商标异议期过了还能进行异议吗

商标异议申请中是什么意思


1、商标异议申请中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中是指证明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别人提出异议,有可能是同行或者模仿别人的商标。才会出现这种问题。商标异议申请中有可能商标申请人已经做复议。或者商标还在处理阶段,还没下发通知书。



2、商标异议期过了还能进行异议吗


异议期过了,是没有办法异议的。商标局会直接下发商标注册证给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拿到证书后,还有1个法律流程叫“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法第4十4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十1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及显著特征的取得)、第十2条规定的(3维标志商标的限制),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 该 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人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 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4十5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5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6条第1款(地理标志)、第3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3十1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商标,同1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3十2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 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 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3、欧盟商标异议期是指什么?


就是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对你的商标有1件,觉得侵犯到了他们的权益,这个时间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如果是通过马德里联盟注册的商标,时间是9个月。



4、商标异议申请中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中是指证明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别人提出异议,有可能是同行或者模仿别人的商标。才会出现这种问题。商标异议申请中有可能商标申请人已经做复议。或者商标还在处理阶段,还没下发通知书。



5、商标异议申请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竖判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做蠢物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2个月内羡码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兄纤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档轿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纯液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综上所诉,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甚至任何人,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由商标局对于异议陈述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核准商标是否准予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4条、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第十9条第4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3十5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4十4条、第4十5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1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6、申请商标在公告期内被异议是什么意思?


1般来讲,商标申请会有1个初审,如果初审通过,会进行网上公告,如果有其他人觉得你申请的这个商标与其原来申请过的有冲突,那么人家就会在这个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局就会受理异议并重新审定你申请的这个处于公告期的商标是否可以通过审核,如果经审查没问题,就给过,如果审查结果确实如异议方所说的与以前其他人申请的商标有冲突,就不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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