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商标注册原则是哪些
1、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原则1:1件商标1项申请 1项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1件商标,在1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1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那么这份申请就会被驳回作废。 原则2:1件商标1类商品 申请同1商标只限于1类商品上,即同1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上使用统1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同1申请人提出的1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1件商标,而且还限于1类商品,不能在1份申请中将同1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 从这1原则来看,同1申请人申请同1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如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是同属1类的,那就可以作为1件商标提出申请。 例如:某制药厂,将同1商标用于药品类的片剂、注射剂。
2、商标注册原则是哪些
商标注册有下列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4、使用在先原则。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十9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1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