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    )   A.商品商标使用在有形的商品上...

简述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



1、简述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

商品商标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使用于商品上,用以区别不同生产者所生产的同种或类似商品的符号标记。其识别对象是1般商品。所谓服务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使用于服务项目,用以区别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服务项目的专用标记。2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识别对象上不同,商品商标使用在有形的商品上,而服务商标使用在无形的服务上。

2、使用领域不同,商品商标主要存在于生产、加工、拣选、销售商品的行业,而服务商标存在于服务业等第3产业。

3、使用方式不同,商品商标可以直接使用在商品上,而服务商标无法附着于无形的服务上,只能通过服务项目提供者的服务行为来显示,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使用。

4、宣传效果上不同,商品商标可以随着商品的流传而广为传播,而服务商标则不能,因此服务商标表明服务出处和保证服务质量的作用不如商品商标之于商品那么强烈。应从2者的识别对象、使用领域、使用方式以及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区分。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 ) A.商品商标使用在有形的商品上...



2、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 ) A.商品商标使用在有形的商品上...

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 商品商标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使用于商品上,用以区别不同生产者所生产的同种或类似商品的符号标记。其识别对象是1般商品。所谓服务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使用于服务项目,用以区别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服务项目的专用标记。2者在识别对象、使用领域、使用方式以及宣传效果上有很大不同。A、B、 C、D项均是两者的区别。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差异?



3、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差异?

商标按照其使用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服务型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记。 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具有相同的标记属性,其区别在于前者表示的是无形的服务项目,而后者表示的是有形的商品。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

首先,商标按照商品与服务来划分的话,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有所不同,商品商标无论您是否已使用在先,只要对方不是恶意抢注,您都违背《商标法》第5十2条之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而服务商标不同的是,往往很多人都将自己的公司名用作店名,这就构成了商号,而公司名称是工商局核准的,在符合《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规定》的情况下,要看商号与商标谁的在先,以此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其次,您店铺招牌的字号权(也就是营业执照日期)取得日期比对方商标权早,商标权无权约束于您,。但是如果对方商标权获得后,您再次开分店时就构成侵权了,原因很简单,您再次开店的日期已经晚于商标权取得日期了。这就是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但如果您将服务商标用于产品商标上了,对方取得商标权后可以对抗于您;如将字号用在招牌上要看彼此取得权利的先后顺序。以上就是对您的问题的解答,想能帮到您。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最好到我所提供更多的资料,以便进1步解答。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是否构成侵权



5、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是否构成侵权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不1定构成侵权。 如果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关联,此时如果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并且如果这种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或者误认为该服务的来源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的则会构成侵权。反之如果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上述误解,或者商品与服务之间不存在关联的,则不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5十7条,有下列行为之1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什么是商品商标?什么是服务商标?



6、什么是商品商标?什么是服务商标?

1.什么是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1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2.什么是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服务标志通常也可称为劳务标志。如:中国民航的'CAAC"、"建设银行"及其图形、"大地"律师事务所、"扬声"剧院等。凡用于区别提供服务的标志均可视为服务商标。但服务商标与商号又有不同,"商号"是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的,商号并不象商标那样具有显著性。商号登记后的效力仅以某1地域为限,防止在某1特定地区范围内重复,而商号1旦被作为商标注册则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 为了便于服务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国际《尼斯协定》将服务共分为8大类别: (1)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2)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及不动产事务。 (3)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4)电信。 (5)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6)材料处理。 (7)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8)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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