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怎么去判定哪些“近似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



1、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 异议的理由有如下几点:

1、未经授权, 代理 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2、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 注册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

3、 驰名商标 保护。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5、申请 商标注册 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商标注册申请 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



2、怎么去判定哪些“近似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保持自己商标的唯1性,增强商标的区分来源功能,提出异议,是防止他人成功注册“近似商标”的有效措施。那么如何决定哪些“近似商标”可以被质疑呢? 操作方法01商标近似:两个商标相比,文字在字形、读音、含义上相似。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已经初步审定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即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届满后,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商标注册。 02提出异议的原因 法律级别:

1、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识。

2、违反我国《商标法》第2十8条: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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