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商标转让规定是什么,商标法第57条司法解释

商标法商标转让规定是什么



1、商标法商标转让规定是什么

商标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2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57条司法解释



2、商标法第57条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临时措施。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人,比如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商标专用权的合法继承人等。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临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5十7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3、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就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如:第1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种类。第2条: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3条:第1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法修改时间是什么



4、商标法修改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商标法第1次修改时间: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1次修正;

2、商标法第2次修改时间: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2次修正;

3、商标法第3次修改时间:2013年8月30日第十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3审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1、将第4条第1款、第2款合并,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将第6条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3、在第7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1款:“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将第8条修改为:“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3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5、将第十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修改为:“(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将第1款第7项修改为:“(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3次修改商标法的内容是什么



5、3次修改商标法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3次修改商标法的内容:商标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但目前仍有1些内容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3类问题,商标法第3次修改均给予积极回应:1是进1步方便申请人注册,2是进1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3是进1步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1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商标法修改时间是什么



6、商标法修改时间是什么

中国现行 商标法 于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3次修改正式启动。2014年5月1日起,新《商标法》实施,这次《商标法》的修改体现了 商标注册 的便利化,加大了对 知识产权 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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