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有著作权法对人身权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商标,商标法的特点
1、为什么只有著作权法对人身权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商标
只有著作权法对人身权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商标权没有,理由如下: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专用权,是依申请取得的财产权,申请核准后该商标即不再改变,而著作权是自创作完毕后取得。商标不存在发表、署名、修改或保护商标完整的可能,所以不存在人身权。 商标权中所涉及的图案、文字,已经能够独立作为作品的,可以独立享有著作权,因此不再在商标权中重复规定。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使用权的效力范围涉及两种情形:(1)只限于使用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不能超出核准范围。(2)只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类似的商品。同时,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他。
2、商标法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4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节录) (1992年12月22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敏学
1、商标法修改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足1982年8门23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4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83年3月1。
3、我国商标法有哪些规定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1的,属于商标法第5十2条第(5)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文件解读
为贯彻落实将于2014年5月1日施行的第3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新《商标法》1些相关条款,使其更便于操作,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简便快捷地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笔者认为,在便利当事人方面新修改的《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是规定了声音商标的申请条件。修改后的《商标法》扩大了保护的客体,删除了对可注册标记的“可视性”要求,明确将声音商标纳入了可以申请注册的标记范畴。为配合这1规定,新修改的《条例》明确规定了以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