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44类包括什么内容,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
1、商标44类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主观: 45类商标内容明细: 1.第1类:化工原料。主要包括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妆品等。 2.第2类:颜料油漆。主要包括颜料、清漆、漆等。 3.第3类:日化用品。包括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妆用制剂等。 4.第4类:燃料油脂。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等。 5.第5类:医药。包括药品、医用卫生制剂。 6.第6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矿石等。 7.第7类:机器、机床、电动工具等。 8.第8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等。 9.第9类:科学仪器。主要包括航海、测量、电影、光学、信号等。 10.第十类:医疗器械。主要包括外科、医疗、牙科和器械等。 11.第十1类:灯具空调。主要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等。 12.第十2类:运输工具。包括陆、海、空用客运或货运装置。 13.第十3类:军火烟火。火器;军火及炸药等。 14.第十4类:珠宝钟表。主要包括首饰、珠宝或半宝石等。 15.第十5类:乐器。 16.第十6类: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和纸张;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等。 17.第十7类:橡胶制品。包括半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树脂、云母等。 18.第十8类:皮革皮具。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等。 19.第十9类: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等。 20.第2十类:家具。主要包括家具、镜子、相框;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等。 21.第2十1类:厨房洁具。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等。 22.第2十2类:绳网带篷。帐篷和防水遮布。 23.第2十3类:纺织用纱和线。 24.第2十4类: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等。 25.第2十5类:服装、鞋、帽等。 26.第2十6类:花边和刺绣品,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发饰;假发。 27.第2十7类:地毯席垫。地毯、地席等。 28.第2十8类:体育游戏用品。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和运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9.第2十9类:食品。鱼、肉、家禽和野味等。 30.第3十类:方便食品。咖啡、茶、可可哈咖啡代用品等。 31.第3十1类:饲料种籽。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等。 32.第3十2类:啤酒饮料。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品。 33.第3十3类:含酒精的饮料。 34.第3十4类:烟草;烟具;火柴。 35.第3十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36.第3十6类: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37.第3十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38.第3十8类:电信。 39.第3十9类:运输;商品包装、旅行安排。 40.第4十类:材料加工。 41.第4十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42.第4十2类:科学设计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43.第4十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4.第4十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45.第4十5类: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求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时需要根据商标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多个类别的商标可以申请同1注册商标。
2、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
马德里国际协定书 马德里国际议定书 尼斯协议 巴黎公约 非洲联盟/欧洲联盟/安第斯集团成员等区域性条约和协议 等 内容大部分只是框架性的保护规定,1般作为国内立法的法律参考。
3、商标43类包括什么内容
商标43类包括食物、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具体如下:
1、本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慎滑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2、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
3、为动物提供膳食。 申请商标注册的流程:
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1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1种是委托1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准备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1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宽察腊服务类别;同1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1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4、申请日的确定。这是最重要的1点: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1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告公、注册公告3个程序。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1、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没侍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1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综上所述,需要强调的是,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3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十2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1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1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2十8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4、商标41类包括什么内容
商标是指民事主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注册成功旅戚逗后受知识产权保护,除商标所有人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的标识。我国《商标法》给各种商标做了分类,那么,商标41类包括什么内容呢?接下来就由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商标41类包括什么内容 拆卖 第41类商标1共包括了7个商品类别: 【4101】——教育 【4102】——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4103】——图书馆服务 【4104】——出版服务 【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4106】——驯兽 【4107】——单1服务 以上41类商品类别也是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的所选类别。
2、商标有哪些种类 商标分为如下种类: (1)文字商标 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 指的是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能分为: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3)字母商标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仔旁标 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3维标志商标 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3种度量的3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1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1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1般的组合商标。 (7)总体组合商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8)声音商标 以音符编成的1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声音商标。如美国1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1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声音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声音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9)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5、商标保护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商标保护期从核准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2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
2、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续展的程序具体如下:
1、续展的申请。每1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相关资料,并交纳续展注册的费用。如果注册人是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则应按规定再交纳续展迟延费。具体资料如下: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2)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5份; (3)《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1份,(不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
2、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手续是否齐备; (2)商标名称及图形; (3)使用商标的商品、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
3、商标局经过审查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书面通知注册人并发给《商标续展注册核准证明》,并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时,应连同相应证明1起使用;
4、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则不准其续展,并以书面形式驳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审;对复审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5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4十4条、第4十5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1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6、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1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1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1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5)项至第(十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1款第(5)项至第(十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