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中细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



1、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

很多商品都有自己的专有商标。商标专用权保护,是商标法律制度的1项核心内容,在中国商标法中受到了充分的重视。对商标法的两次修改中,又都强化了这方面的规定。接下来就会由的小编我,来为大家介绍1下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吧。1.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之1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商标管理的加强、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信誉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至商标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无不11与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有关,可以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商标法规定,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同时又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从法律上确定了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但是还应指出的是,为了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商标所有人的这种权利,需要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根据消除误认、防止混淆的考虑而做出界定。实际上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和对这种权利的保护范围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权利范围决定保护范围,而保护范围根据有效保护权利的需要来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保护范围则不限于此,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会引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这里在保护范围中增加了近似的商标和类似的商品,增加的目的在于使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得到切实保护,消除对商品的误认和在市场上引起的混淆。因此,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应当有所辨别。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5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1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1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1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1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1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1项是概括上述4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1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以上就是的小编为你讲解的“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商标法规定,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延伸阅读: 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有使用权是什么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中细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2、中细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根据《商标法》第5十1条规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具体表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中细软知识产权为您解答。 方面1:保护范围主要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1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4种后果:1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2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3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4是因连续3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方面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限制于经过核定使用的商品: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1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3种后果:1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2是因连续3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3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



3、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

行政保枝芹护,司法保护。 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通过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漏伍,对我国商标专用权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商标专用权,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返搭或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我国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采用什么方式



4、我国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采用什么方式

商标法。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5、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热门城市:咸宁律师 乐平市律师 土默特左旗律师 恩师律师 5常市律师 托克托县律师 省直辖律师 肇东市律师 虽然我国没有强行规定必须要讲商标进行注册登记,但相对而言,经过注册的商标是要比未注册商标更受保护的。而成功注册了商标之后就会拥有商标专用权,那么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1、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释义:本条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规定。

1、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它是1种法定的权利。它包括以下两层含义:1是使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内有效;2是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1种专有使用。换句话说,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

2、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1)“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登载在商标注册簿上的商标,即商标局注册在案的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3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2)“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注册时核准使用的指定商品类别中的具体商品。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两个具体标准。它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1整体。两个因素必须结合起来使用,不存在没有确定商品的商标专用权。只有在两者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1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权利人十分重要,同时权利人还要谨防侵权,如果受到侵权,要积极的应对。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同时带来的还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延伸阅读: 域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几年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什么 怎么进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内容是什么



6、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内容是什么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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